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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与越南公民的婚生子女能否申领中国护照?

2008-06-30 中越快网 作者:系统管理员 我要评论 浏览:次 字号:T|T

 (一)如果您(中国公民)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生有子女,希望为子女申领中国护照,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1、夫妻双方持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越南签证复印件、夫妻协议书等材料,在使馆为新生儿办理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声明公证(即国籍公证);

  2、持国籍公证等材料在越南司法部门为新生儿办理正式的出生证,出生证上国籍一栏应注明为中国;

  3、持正式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上述国籍公证时的有关材料,事先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准备4张白底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合适时间携新生儿到使馆办理。

  4、使馆颁发护照后,请您凭使馆出具的照会到越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越南签证。

  (二)几点说明:

  1、办理上述第1项的费用20美元,正常4个工作日领取,也可办理加急业务,当天取加收30美元,次日取加收20美元;办理第3项没有加急业务,护照费用55美元。

  2、中越两国《国籍法》均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您的子女已申报越南当地户口,或已在其越籍父亲或母亲所持护照中作携行人加注,则表明已加入越南国籍,即不再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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