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的印刷品(冥币、阴司纸)违反了2003年6月30日颁发的关于维护越南货币样式的第130/2003/QD-TTg号决定。
印制近似越南币的阴司纸引起了对真币和假币的错误认识,对越南货币样式产生了不良影响。越南货币的设计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南货币样式不可使用到其他任何目的。
阴司纸的样式、花纹、色彩等与越南货币一样违反了版权。生产、买卖使用类似真币样式的阴司纸被视为违反越南法律的规定生产和买卖使用产品和商品。
越南国家银行将配合公安部、工贸部、信息传媒部及各有关部门颁行有关处理上述行为的规定的文件。








